我常常想,一个人的手,会记住他做过什么。
父亲的手上永远有一道洗不掉的油墨印。他在印刷厂干了三十年,那双手常年接触铅字和机油,指纹被磨得几乎看不见了,指甲缝里嵌着洗不净的黑。小时候他抱我,我总觉得他的手上有一股铁锈混着纸浆的味道,不算好闻,却让人安心。那双手抚摸过无数滚烫的机器,也曾在深夜灯下翻阅他的“宝书”——一本封面卷了边的《新华字典》。他不爱说话,但每晚都会坐在客厅角落,戴上老花镜,用那双手翻开字典,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我后来才明白,那是他一天里唯一的“诗意时刻”。他不在乎认不认识那些生僻字,他说,有些字念对了,这辈子也用不上;有些字不认得,这辈子照样过。可他就是喜欢,喜欢那些横竖撇捺里藏着的安静。
我继承了他的手,也继承了他与文字之间那种笨拙而固执的联系。
大学毕业后,我在一家文化公司做编辑,白天审稿,晚上兼职写作。写作者到底算不算劳动者?这个问题我曾困惑过很久。直到有一次我熬夜赶一篇约稿,凌晨三点,整栋楼都睡了,只有我的台灯亮着。我停下敲键盘的手,看着窗外黑漆漆的夜,忽然想起父亲。那时候他上夜班,大概也是这样的时辰,他的印刷机轰隆隆地运转着,油墨染黑了他的围裙和掌心。我在温暖的屋子里,喝着热水,敲着键盘,而他在闷热的车间里,一站就是八小时。我们的劳动看上去完全不同,但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我们是相通的——他是在与油墨和纸张打交道,我是在与语言和思想打交道;他印出来的文字是别人的,我写出来的文字是属于此刻的自己的。但我们都在深夜里,用自己的手,一点一点地完成着什么。
父亲的手艺是印刷,印过无数人的名字和故事,却从来没人印过他的名字。我的手艺是写字,写的东西也许同样无人问津,但我还是想写。写那些被看见的劳动,写在工地、车间、田野、医院、出租车上度过的日日夜夜。写母亲在路边摊从清晨守到深夜的身影,写快递员在暴雨中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跑的那一秒钟犹豫,写文学经典里那些被赋予名字或没有名字的劳动者——他们的手掌上,同样藏着磨不掉的印记。
写作是一件很慢的事。不像织布,一台机器一天能织出几百米;不像打铁,一锤下去就有火星四溅的成果。写作者常常陷入一种无声的劳动:坐在桌前,面对空白的文档,一个字一个字地敲,反复修改,删掉,再写。别人看不见这个过程,只有写作者自己知道,那些看起来轻飘飘的文字,是用力气和心血换来的。
海明威说,写作是“一个人孤独进行的战争”。但我觉得,更像是一种双手的劳作。写作者的手敲击键盘,像父亲在排字架上寻找铅字,像织工在经纬线间穿梭,像农夫在田垄间插秧。每一次敲击,每一次斟酌,都是在完成一次劳动。这些劳动不会马上长出庄稼、织成布匹、印成书册,但它们在看不见的地方,塑造着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也或许,最终会在某个读者心里,引起一次微小的震动。
这个五一,我没有回老家。父亲在电话里说,他退休了,手总算能歇一歇了。可他说这话的时候,不自觉地在手机那头搓着拇指和食指,像是在摩挲一个不存在的物件。我懂那种感觉——我的手也停不下来。只要还有一盏台灯亮着,只要还有一行字没写完,我就会继续敲下去。
写作者亦是劳动者。这句话,如今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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