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道德经》“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跳出经文原本的器物本意,放在人情里看,别有一番启发。

我们会去利用铁锹,因为它拥有我没有的锋利;我们会利用汽车,因为它具备我达不到的速度。

放到人与人之间亦是同理:别人会来取用你,往往是你身上拥有他所匮乏的东西。

索取本是天性,如同婴儿吮吸母乳,是生存本能。人和人之间互相取用彼此的长处,合作交换,本是中性的社交常态。

那我们为什么会厌恶“被利用”?

伤害从来不是“取用”这个行为本身。

一是未经许可,悄无声息攫取你的资源,如同被偷窃;

二是期待错位,你交付真心期待情感,对方只看见你的功能,于是生出被欺骗的失落;

三是单向消耗,只有一方不停输出,没有回馈与看见,索取没有节制,就变成剥削。

器物没有意志,生来就供人取用。可人不一样。

我身上可供他人取用的特质,是我的“有”;而边界、拒绝、留白,是我的“无”。

我可以选择开放自己,也有权关上大门。

可以被取用,但不能只沦为工具。

利用本身无善恶,伤人的,是瞒着你、只拿不给的单向榨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