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不记得你的初吻了。”室友吴闫趴在酒吧桌子上醉醺醺的问。我愣住,想了一会,点起一根烟缓缓的说:“和这根烟一样,熏眼睛啊。”
 
等了好一会也不见吴闫接着问为什么,一转头,他是睡着了,扯着呼噜。
 
我本是快忘了,经他这么一提,记忆中那个人又变得清晰。她不是很白,脸软软的,一双温柔的眸子缀着鸦羽般的睫毛很是灵动,还不及肩的短发蓬松柔软。
 
那天我喝酒到天黑,支离破碎,蹒跚的走在街道上,扶着墙,扶着车,扶着树。
 
我已经忘记了为什么会喝成那样,我本该断片的。
 
快到家的时候,一个电话打过来,她莫名的说“你在干嘛,有空不,我想去找你。”
 
“好啊,我在的,你在哪?”
 
“我快到你家楼下了。”
 
“笨蛋啊到处乱跑…”说完我就往她家的方向踉跄着跑过去(虽说可能还没有走的快)
 
跑了没几步,也就是过了个马路,她说“我到了,怎么没看见你?”
 
“你在哪?”
 
“我在这个…商店门口。”
 
“站着别动,我看到你了。”
 
我又一次穿过马路,向她跑去。应是听见了我的动静,她回过头,紧走几步,然后…
 
一把抱住了我
 
好像酒气从耳朵尖上跑了一样,我一下就醒了一半酒,只剩下耳朵越来越红。
 
“抱抱”
 
“好…抱抱”
 
就站在那个路口,两个人相拥着,迎面的风把她头发的香气全部灌进了我的身体。
 
过了一会,两个人慢慢分开,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十指相扣。
 
又一次穿过马路,去了马路对面的那个小区。小区不大,路边的花树盛开着,风一吹,花瓣和我胸口的那个东西一起颤抖。
 
我和她同时停下拿出手机开始拍照,莫名的比着谁拍的好看,凌晨的小区没有路灯,两束微弱的手电筒打着光,照亮了一抹世界。
 
拍完照片,两个人已经被初春的风吹的直哆嗦,找了个单元门就钻了进去。
 
楼梯间脏的全是土,找了一会硬是没有一处是干净的。有点累,我没管那么多直接坐到了楼梯上“你也坐会。”
 
“新裤子,地上太脏了…”
 
“那你坐我腿上吧。”
 
她也没犹豫,直接就坐上来了,我托着她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刚好面对着她的侧身,我轻轻抱住了她。
 
她拨弄着手机“我要唱歌!不许嫌难听。”
 
“怎么会呢”
 
就这么保持着这个姿势,她开始从歌单上一首一首往下唱。
 
酒精还在发挥作用,我把晕晕的脑袋埋在了她的怀里,胸口轻轻的振颤,淡淡的体香捂住了理智,头从怀里移到了锁骨,这应是我听过最好听的歌,虽然一句也没听清。
 
她的发梢搔着我的后颈,心里的某些东西开始发酵变质。我抬头看着她的眼睛,很专注的,像在看世界上最亮的宝石。
 
就这样过了很久,时间悠长。
 
临分别的时候,我与她再次相拥。
 
往回家走时,被某人压麻的双腿走路依旧踉跄,只能扶着花,扶着风,扶着路灯。
 
一个人慢慢走着。
 
我已经忘记了那天为什么喝酒,我本该断片的。
 
到了第二天,我们依旧是好朋友,也只能是好朋友。
 
穿过这么多次马路也没走斑马线上,越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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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不是没亲上吗?”
 
“我和她对视的时候,她的眼睛盛着那晚最清澈的月光。”
 
“装货,就会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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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好看的眼睛,忽闪着微光,人们常说对视是精神上的接吻,视线交汇之处,便是全部人间。
 
情出自愿,事过无悔。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我有过最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