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九儿倒霉遇上马江,是因为马江要杀她。

她头一次从别人那里得到这样的评价:你看起来太坚强了,你是个陪酒小姐。我想,我有资格杀掉你。你也知道,大家很少会对这种职业的人产生同情。当然,这样的话,并不是直接从口中说出的。她永远也忘不掉马江明天晚上,那眼神流传出来的这种意思。那意思,很明确:你太坚强了,尽管表面上是这样。对不起,你的锐气深深伤害到我了。

邓九儿是这里有名的陪酒小姐。此时酒场陪酒属于灰色产业,严重一点的话,也能算上违法。邓九儿不太青睐陪酒小姐这个称呼,况且她才只有仅仅二十六岁。二十多岁的人生,每天朝九晚五,游走于酒桌之间。形形色色的男人喝得酩酊大醉,她总是先感到一阵惆怅,后又是失落。她变成这个样子,已然才过了一两年多的时间。她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原本是如此的厌恶酒精。

邓九儿从歌舞厅进,从KTV出。白天待在演歌厅厅,一直待到晚上才出来。她夹着香烟,从嘴唇间,吐出阵阵烟雾,看往外走的男人们,满上不屑。他们这群手下败将,被喝得连连倒吐,被人搀扶着走回去。她想,这些男人,没有一点真本事。邓九儿每次赢得酒桌上的胜局时,都会选择悠闲地数落一下,仿佛这样她才真正的赢得胜利。邓九儿身材高挑,肤白貌美。一头齐耳短发,垂到脖颈的肩间。你来不及看她的举杯动作,酒水已透过形形色色的灯光消失不见了。

这一地带,爱买醉喝酒的人,多多少少都听过她的酒量。说她有本领,有抗衡老酒鬼你能力。有人说:我真想和她切磋一下。言外之意不外乎,下手想要泡她。邓九儿明面上对这种时而传来的不语,也总是笑笑就过去了,心里对此再清楚不过。

当然,如此年轻有魅力的女人,不缺乏追求者。但邓九儿没有被众多男人们的追求所攻及,反而迎刃而解。她总对那些她的追求者挑上一下细眉,殷切地说,只谈生意不谈爱。

顾客加钱,以为可以十拿九稳。邓九儿坐下来,端详着眼前的追求者,把钱收到手里。那一刻,多数人都认为胜券在握。她掂量一下,把屁股往旁挪,挨近些。她给人家杯子满上,又给自己杯子满上,一口喝下。
 
她说:“老板,恕我直言,小女从来都不会谈恋爱。还有就是,从现在起另算价钱,一杯一百。”
 
正是这一晚,她遇到了马江。在这之前,她的第一场酒局已经落下。她的同事姐妹们被一个个拉出包厢,蹲在一排排垃圾桶前吐,像牛犊拴在一起吃草叫。她手里夹着香烟,烟雾飘成一根五颜六色的线。她装作谄媚的样子,高高把烟举到嘴巴前,这样她的胸部轮廓便能完美的展示出来。送走的这批客人都是一些房地的老板。那个年头,房地产行业炽手可热,人人都想从里面赢一把,捞些油水出来。她走到那排垃圾桶前,细细看自己要找的人是谁。可她们三五成对,看不出来。她说,姐妹们,收拾收拾,该去下一家了。
 
这家KTV的二楼是贵宾间,通往那里的是一扇华丽的,装定着灯条的木门,散发竹香。邓九儿从楼下经过。妈咪在门口招呼她。
妈咪说陪酒小姐的领队,管理清算她们的业绩。妈咪本人姓杨,全名邓九儿并不知晓。妈咪手下,除去邓九儿,还管理另外八九名配九小姐。妈咪说城西大池塘边的杨家镇出来的,那里春天多长狗尾草和薄荷,多拿来入药。
妈咪年龄四十出头,但并不见有多衰老。棕色的短发,利落的黑色紧身短,眉眼细长,碎发垂在颈侧。举手投足间是老练与从容。别人叫妈咪叫杨姐,邓九儿也这么叫,此外,邓九人还说得亲切些,叫她老杨。这个称呼,并不是要求显得多亲呢,而是她俩后来熟识了,邓九儿才改的口。
 
邓九儿款款向她走去。她尤其记得妈咪浓厚的鼻腔音。妈咪的一席话,有时候在邓九儿看来,是在喝水时呛住了气,嘟嘟往外冒泡。
 
“桂花,菊月,小梅,别忘记进门第一件事改做什么。哎哟——还有就是,你们先去,跟她们先过去交代一下。我要不了多久就来。”
 
邓九儿往前走,刚要走出门口,那浓厚的鼻腔叫住她。
 
“九儿——九儿,过来。”
 
她走到妈咪身旁,妈咪靠在柜台。衣服布料上光影流动。妈咪伸出一只手轻戳她的后背,随后一只手抚摸她的肩膀,一只手指着一个包厢。
 
“你还不用走,有男人把你包了。”
 
“那——老杨,她们那边忙得过来么?”
 
除了妈咪浓厚的鼻音腔,还有她那副得意洋洋的笑容也叫邓九儿印象深刻。她那细眼在笑的时候,眯得剩下一条缝,立体的酒窝,不太标准的露齿笑。
这当儿,邓九儿把目光移到包厢,抽出一支香烟点上。

“小事情,小事情。回姐也在那边。” 说罢又一阵笑。

 
回姐是妈咪的第一个管理的“公主”,只比妈咪小两岁。几年前不做陪酒工作了,而是自己在城中一棵柳树下开了家中端的酒吧,靠近热闹的霓虹夜场。邓九儿见过她一次,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妈咪说,说完又自顾自笑上一阵,那形象像得了什么离奇的宝贝一样。

“不讲了,不讲了,我赶着要过去。” 抬眼往包厢里面看,里面坐着一个埋着头的男人,看不见面貌,“他就一个人,刚刚和我说话,看起来还挺大方。这么晚了,你也就应付一下,应付完了早点回去。明天结你的。”
 
哗地打开伞,伞页撑到邓九儿跟前。外面正下小雨,妈咪出门走去了。
 
邓九儿扶着额头,检视着有点冷的包间。已近深夜,里间的包厢里传来几首流行歌的声音。悠悠长长,几句歌词她倒也唱得出来。她原先还挺喜欢唱歌的,但从多久开始没兴趣唱了,她自己也想不起来。
 
她看向包厢最里头,靠墙位置,一个穿白色体恤的男人坐在正对面。他的面前是屏幕的光,但没有声音。酒杯是空的,没点酒和饮料,也没点什么吃食。他就这样干枯枯坐着,一动不动。他颓着身体,邓九儿觉得,他不像是坐着,而是像一只穿山甲一样蜷着缩起来。邓九儿在山里见过穿山甲,咕噜滚成一团,就是这么个样子。
 
既然有人点,那无论如何也要去陪,哪怕碰个面。
 
邓九儿熄住烟,摇晃着身体,微笑着向男人走去。顺势坐在他旁边。她粉红的嘴角扬起,一个不该有的弧度。她问一旁蜷缩成穿山甲的男人,把带过来的酒水一一打开。
 
“老板今天想喝什么酒水呢?是啤酒还是洋酒呢?”
 
男人没有讲话,深埋着头。一杯酒水移到他跟前,他把四肢伸展开来。奇怪的是,他依旧闭口不言。她又问男人一些话,又去讲另外的活,但眼前的男人浑浑噩噩,没接一句下文。邓九儿怀疑他是不是哑巴,来错了地方,或是根本没听见,甚至那种流给她的安静,让她怀疑自己是不是碰到了鬼。
 
她又说。

“老板贵姓?”

“马江。”

男人几乎脱口而出,两个字,还没等到她询问具体姓名时,便迫不及待地进发。

“马老板百分百心情看出来不好?喝酒的兴致不高,那这样。我们怎么喝法,你来定。”
又是一阵沉默。
 
邓九儿见马江不说话,便在五彩斑色下,往酒柜走去。这种场面的情况也不罕见,邓九儿遇见过一大堆羞怯的男人。她只是感叹,这根本就不是一个羞怯的男人,是一个一窍不通的榆木脑袋。
 
她给自己倒满酒水,又取出杯子给马江倒满酒水。邓九儿满胸的胸贴过来时,马江还是一动不动。但邓九儿能感觉到他躲闪的眼光,炽热的呼吸。她在脑海中模拟出个画面:他靠近眼前这个榆木脑袋,马江的羞怯达到极点,把握不住冲涌而去,随后暴揍身亡,满地鲜血。虽想多少占些夸张,她还是被逗笑了,一部分是因为马江小心翼翼的动作,一部分是因为自己有趣的想法。
 
接下来的时间,邓九儿一言未发,马江也同样如此。她吃着水果和甜品。她身着黑色包臀裙,翘着腿,露出大饱眼福,雪一样的肌肤。她能察觉到,房间里有一双眼睛在摸索自己。难得有这么简单的顾客,应付一下也当放松。她有一刻还有点感激这个男人。不,应该再年轻一点,是男孩吗?是男孩吧。她发现,马江失去血色的脸庞依旧保持着那种特有的年少气息。她揣测他比较年轻。
她问马江:“老板今年多大了。”她问出去的时候也觉得这口气不礼貌。马江却下意识地回答她。
“二十三。”
马江这时开口:“你很喜欢喝酒吗?”
邓九儿回答:“不喜欢。”
马江说:“那你已经喝这么多了。”
邓九儿摇摇头,摆头无可奈何之举。
“这是我的工作。”
马江问:“喝这么多会死吗?”
邓九儿被逗笑,停下手里的动作,开玩笑:“大概是会的。水都能淹死人,酒也能封人。” 
马江点点头,似乎默认这么个道理。从门口过去两个人。一个愤怒的男人拉扯着一个女人头发。一路的拉扯。一阵歇斯底里的争吵,女人听起来好像就要离开,男人听起来跪了下来,苦苦哀求。邓九儿做为女人清楚不过,这不是怕好女人走,怕的只是女人走后没人再能由他打由他骂。回头时,她注意到马江正盯着自己,眼睛里看不出半点光亮,头发长得长,快到耳朵下方。被盯得这么久难免生出不耐烦。邓九儿没有好气地说,但她力又极力忍住不悦,老板直盯着我看,不喝酒,只来看女人,那外面可多的是呀。
马江看着邓九儿手腕的疤,完全没有体会到自己的冒失。
马江问:“你自杀过吗?”
邓九儿摸不着头脑:“什么?”
“你手腕有疤。”
邓九儿回答:“酒瓶子划的。”
马江又说:“你脖子上也有。”
邓九儿盯着眼前这个榆木脑袋,马江的脸上找不出任何格外的表情。除了平静就是麻木,仿佛这个人生来就被剥夺了表情。除此之外,扑面而来的,还有冷漠。这种冷漠,并不单指马江的一言一行。他的整个身,整个人,毫无生气。
包厢外放着流行抒情歌曲,多数是八九十年代,歌唱天王的成名歌曲。
邓九儿出去一趟,到巴台前买了包香烟。这里的男女都陶醉在眉来眼去中。她放轻语气,问马江是否抽烟。她忘记马汇问她的上一个问题是什么。
“抽烟么?”
“不。”
“嗯。”她把烟夹在美甲间,用指尖弹了下烟芯。随即点上,烟雾在呼吸间来回上升。
“你说什么?”她想起来,摸了摸后脖上的疤痕。
“脖子。”
“绳子吊的。”她离马江很近,单手撑头,把烟吐到了马江面前。皮沙发甚软,不停凹陷。这么一来,马汇比她抬个头。她看着马汇。马汇脸色在黯淡中不是那么好。“哎哟,老板就不能幽默点,你问的是我的脖子吧!是这里吗?只是睡觉磕到的。”她伸手去摸,好像是马江要求她这么去做的。
马汇继续窥探邓九儿。窥探她的眉毛,手臂和收紧的细腰。他深凹的眼窝躲在头发的阴影下,他紧促的呼吸声,他持续抖动的双腿。他。他哆哆嗦嗦的嘴唇。他好像在地拆解邓九儿,读课本那样神情专注。邓九儿没被人这么近距离喜欢过。奇怪的是,在这种打扰的注视下,见她没有焦虑不适。
一切发生的都突然和短暂。那种怦然心动的自然的感受她是一丝也忘记不了的。直到和马汇一同向西逃的路上,她还是会想起如此荒诞的情形,这样的情形,完全又等也如获获的想象。以至于每每次事时,她都浮衍显,做出良善的假象。

从小渴望美好的小女孩,长大后绝大多数通通渴望着金钱。邓九儿也不意外。
    她在安徽淮北的一座小镇长大,四面环山,北边的一条大马路是镇子与外界唯一的联系。邓九儿长得高,在黄泥沃土里长得一身好皮肤,两只麻花辫甩来甩去。她玉滑般的肌肤下养着一双灵动,水沃的眼睛。
    邓九儿不喜欢安安静静的琴棋书画,她像男孩子一样喜欢体育,跳绳踢毽子跨栏样样精通,跑步跳远冲刺也不在话下。
    中考后邓九儿告诉自己的母亲,自己想走体育。母亲正在微亮的台灯下给她做迎考的衣服。母亲没抬头,微微张嘴说,不行,女孩子家就应该安安稳稳学知识,学手艺,“别一天到晚像个男娃子一样到处瞎跑,白瞎了你那顺滋滋的好头发。”
    邓九儿问,晚上不开灯做衣服不会伤眼睛吗?母亲把熄下去的灯再度调大,邓九儿想到这已经是台灯所有的力气了。母亲只低着头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让邓九儿改变了想法。
    “我还要给你缴学费。”那天一整夜,母亲不睡她没睡,看着母亲做完了袖口。这是长大以来邓九儿第一次如此安静地在台灯下,坐了这么久,像剿掉芯子的铅笔杆。
    进了高中,走不动文化课的邓九儿想转体育,再一次被母亲严厉拒绝。母亲站在教室门口,声色俱厉的指责邓九儿:“我拉扯你这么大是让你来抬杠子的吗?你这是让别人来笑话你!”邓九儿不知道母亲的脸色是怎样,因为她不敢去看,她只觉得在窥视的眼神中自己涨红了脸颊,走回座位时像个摇晃的气球。
    从此邓九儿不再央求再学体育,但也绝不认真学习知识。她在心里第一次燃起了反抗母亲指令的种子。高一到高二下学期,邓九儿成绩稳居350左右,全校倒数前十。
     两年里,邓九儿违抗校规做美甲,私藏手机点外卖。周末下午翻出学校围墙,在网吧和酒吧附近周旋,和小姐妹站街时,她把烟圈吐到路人的脸上。几个人挤到一块屏幕下,谈论着今后的住处和好房名车。她们之间推来推去,全是廉价的指甲油和口红,粉扑的味道。
邓九儿至今还不知道,自己那个时候长痘的原因就是沾染上了这廉价的味道。
   邓九儿打心里瞧不起认真学习的人,因为他们只是在做无用功。他们那份埋头苦干,认真的样子让走神的邓九儿在课上笑出了声。
   “看什么?”
   老师的一言一文她充耳不闻。老师扔来粉笔,一次二次三次,邓九人睡得摇摇欲坠。她被叫到后面罚站,看向自己的坐位,心想,自己也不拿粉笔写字,哪来这么多的粉笔。
邓九儿在学校德育处是常客。经常有同级和高低年级的学生熙熙攘攘地在窗口站成一排,往里面偷瞄。长得高的手扒着伸头看,长得矮的跳起来张望。每次关门时,走廊里疼痛声一片,窗口的人被吓得无影无踪。
他们的此举,不是为了看热闹,都是来观察放荡不羁,成熟过极的邓九儿。班主任主任训导她时,她挠挠褪色的黄头发;年纪主任训导她时,邓九儿深深低着头,主任以为她在认真反省,改过自新,走近一看,邓九儿睡着了,差点没稳住倒下来。
  这次轮到德育处主任板着脸训导她。主任让她站好,自己翻找档案翻了好久。外面的人头换了一波又一波,她闻到空气中有辣条的味道,她仔细嗅嗅,抬头看到一个胖子正嚼着辣条看向她的小腿。她感到恶心,感到皮肤瘙痒很不自然,上下乱动。主任盯着她说,动什么动,站好,等你安分了再讲话!
邓九儿恶心的瞪了一眼德育处主任,恶狠狠地转头对胖子说:“死猪头,能不能把眼睛从我短裤上移开?”

 邓九儿被留校察看,她却对此毫不在意。
 人生被束缚的那几个月,邓九儿迷恋上了看小说和古惑仔电影。每天晚上熄灯过后,她打开舍友的台灯,在灯光下津津有味地品味从各方同学那里强买强卖拿来的小说资源。等到后半夜,窜到楼上楼下——那是属于古惑仔电影的时间,几个人窝着一张床,脸贴脸地看着手里的mp4。
高三上的高考动员大会前,请来了每个人的学生家长。
班主任喜笑颜开地对阿梅家长说:“阿梅一模成绩远超重本线,考上省里的重点大学绰绰有余。”

   班主任一本正经地告诉刘二强的家长:“有待突破,有待突破。刘二强的副科放在全区也是名列前茅的成绩,该叫孩子去专攻语数外。”
   班主任忧心忡忡地看着陈思想,开口说:“不瞒你说,思想努力的尽头在班上最旺,再按这个势头下去,二本也是有机会的。”
    班主任走到睡眼惺忪的邓九儿面前,左看一下右看一下。出了门口又转回来,问:“你家长呢?”
    邓九儿挥挥手,说:“从来没来过。”说完一片闹哄哄的起伏声下睡着了,梦见了属于自己的名车,名包和名表。
 实际上邓九儿想不明白母亲为什么从不给自己开家长会,也不知道母亲为什么在之前多次拒绝和自己见面。

   在邓九儿拨下叛逆的幼种的时候,她在学校附近找了一家火爆的理发店,分期付款染了一头黄发。这是她第一次染头发,尤其是在同龄人不敢做出这种事情的情况下。她开始走在路上,害怕别人的眼神和指指点点,后来她渐渐不怕了,她的耳边和周围开始陆陆续续传来美丽的夸赞,有人单纯夸她很漂亮,有人说她是偶像剧里的女明星。
     甚至有一次邓九儿在校外和姐妹们走向台球厅时,一个高挺帅气的男生夸她是金发女郎。邓九儿觉得很自豪,因为这种从男人口中的夸赞才是最真实有用,即使并不知道这是贬义调侃的意思。她开始大大方方的展现自己,他调整自己的步态和神情,甩甩头发,大步离开她的拥护者。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围观的眼神一步不移地被她牵着走。
     然而这样的自信摆在母亲面前便显得虚无缥缈。每当她走回门口的大院时,都要贴上门去听,去仔细聆听院子里有扫地的声音和水桶飘荡在水井上的声音没。每当确认无误后,邓九儿松下一口气,脱下高跟皮鞋,取下晃荡的耳环和手链,才敢走进门去。
   一次她照例从小路绕回广阔的大路。
   她从厕所里洗一把脸,整理了她相依为命的那头乱糟糟的黄发。她哼着小曲,看着镜子里那个满脸粉刺和小痘的自己,觉得有点不真实,这片她从小就熟悉的街道和镇子上,到处充斥着普通。她觉得这样的住所和自己格格不入。她打了个哈欠,潇洒地走出去。
    走到一半,她遇到院子里聚一起的老人。老人们七嘴八舌,讨论她的装扮,讨论她的走路姿势,像在集市上评价鱼肉的新鲜程度,眼睛没从邓九的身上放下过。
    拐过街口,邓九儿没好气,说:“一群尖嘴老太婆。”
     跑来一群小孩,围着邓九儿打打闹闹,嘴里不时吐出难听的台词。邓九儿生气地站住,蹲下来和气的对他们说,“你们谁想吃口香糖?”那几个小孩面面相觑,通通围了过去。邓九儿吐着泡泡,小孩看得出神,她打开口香糖,认真清点面前这群闹兽的人数,一,二,三,四…邓九儿把口香糖一把吐在第五个小孩的脸上,像吐豆子一样快速,然后转身大跨步,得意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