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掀起了一股“讨伐性知识科普缺位”风,并发布自己认为的科普知识。
     有一句话叫“沉默寡言的老一辈生了很多个孩子”,这句话太火了。火到评论里,认为害羞于性知识的父母就不该生孩子,认为生孩子的人就应该思想奔放。
      在一个男性拍的视频里,他手的机正对准父母,让他们亲吻对方,没有得逞。评论里还是上述那句话,似乎更大胆的事情做了,亲吻为什么那么难?
      然后甚至诡辩的认为,老一辈很虚伪。
      我内心一阵悲凉,我只看到了一对老人被迫来到“群众广场下”,要求做一件“群众”都支持的事情,去支持他们的观点。
      口口声声说着,自己曾经多么不喜欢在亲戚面前表演节目。如今,又逼迫别人做着别人不愿意做的事。唱歌跳舞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吗?为什么不愿意呢?——就是不愿意啊!不愿意本身就应该得到尊重。
      更何况,这甚至不仅仅只是不愿意!
      这是隐私权。没人意识到,性知识很大一部分是包含隐私权的。就像你我都会上厕所,你我知道彼此会上厕所,但你不能要求我必须当着众人面上厕所!就像卫生巾我知道你我在用,但是我不想拿出来的时候就有不拿出来的权利。让我必须把它展露在人们眼前的要求,和必须放在黑色塑料袋里的要求,是一样的不合理!
       没人意识到?这是一种霸凌,来自为人子女的闪光灯霸凌!
     我们大部分人都写过日记、写过信,就算父母给我们买的日记本,同学知道我写了信,但我不想给别人看,我就有权利这么做。只有“我同意”“我授权”,我的隐私才可以被我授权的人所知。
      我看到,父母的局促不安下,是一场儿子授权的的群众目光凌迟。就像,学校教室里被同学们撒向天空的日记本,免去了征求当事人同意。大笑着,那些脸庞重合。
       我百思不得其解,我们在网上要求绝对自由,对于个人对自己的事物不予告知的自由,为什么我们自己却不愿意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