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年前,马克斯·韦伯在《学术作为志业》一文中提出了“世界的祛魅”,“祛魅”一词就此成为现代社会理性化的核心标志(简而言之,就是人们不再以迷信来认知世界,转而用理性逻辑拆解一切现象)。可一百年后的今天,这套论断似乎只道出了现实的一半。
我曾在杭州西湖游玩时,路过大名鼎鼎的灵隐寺和永福寺,秉承“来都来了”的习惯,入寺参观是必须的。寺庙里人不少,眼看背着大包小包的应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烈日下,人群挥汗如雨;香炉前,香丛林立蔚为壮观。转角是一面镌刻着佛经的墙面,上面有些字的贴金早已磨损不见,其中“心”“想”“得”“多”这几个字最为暗淡。观览期间,正有一名大人背起孩子,往高处的某一处探摸,样子既温馨又显得狼狈。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有人寄希望于自己,也有人寄希望于宗教,但中国人对宗教的信仰从古至今始终保有实用主义的倾向和特点,即哪家“灵”就信哪家。所以在老家,但凡家里有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大家私下都会询问哪里有灵验的“仙儿”,以求通过八字六爻来占卜吉凶。《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解释“迷信”为“泛指盲目地信仰崇拜”。这里的“盲目”就很值得玩味。因为在现代社会,很多崇信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成为传统习俗的一部分。人们往往采取“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被动沿袭,而非固执地偏信。这个世界上仍有很多参拜寺庙的人,但很少有人完全相信牛鬼蛇神的真实存在,因而这种崇信的行为实则对社会规约和个体心理纾解都有着一定的正向作用。
可对世界的祛魅真的已经完成了吗?恐怕并没有——这个世界的寺庙不只是物理上的,更多的是精神上的。
在很多主流的网络社交平台上都不难发现,一些所谓的粉丝越来越成为某个明星的拥趸甚至是信徒。明星的行为评价不得、明星的歌难听不得、明星的影视作品难看不得,如若敢犯禁忌,必然是“千夫所指”、恶语围剿。在形式上,这些行为已经带着宗教狂热的某些特征,但因为网络存在的虚拟性,消解了其中的严肃性,因而导致这种大规模的群体狂热更容易被解释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群体心理状态。但实际上,这部分人群所具备的排他性狂热、反智盲从本质上就是迷信的重要特征。而另一部分,甚至是大部分的网民本身不具备独立判断和理性,被所谓的排榜数据和权威叙事引导,忽视了网络的片面性和发展的阶段性,无意中成为扩大迷信的养料。
当然,这里仅仅是用明星和粉丝的关系简化了概念。在更宏观的意义上,对于任何不容许证伪的对象的盲目、夸大、过度崇信,本质上就是迷信。而这种迷信在当下的时代,反而被包装成所谓个人喜好、时代潮流、消费时尚,这种看法显然并不全面。
换个角度,迷信的来源也可以从人类认知发展的过程中窥见一二。儿童心理学上,儿童对父母的崇拜可以分为0—6岁的完全崇拜期、7—12岁的理性过渡期以及12岁以后的去理想化期三个时期。而巧合的是,这套理论放之人类历史并无不妥。从封建社会、教皇统治的完全崇拜,到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的理性过度,再到现代理性的去理想化,虽然这种类比并不严谨,但仍可以展现人类认知本身就具备发展性和阶段性。
尽管尼采在1882年曾言“上帝已死”,看似理性战胜宗教的庆功词背后,实际上是看透了理性杀死上帝后,人类所面临的意义空白仍有待填充。时至今日,很多人在生活和形式上早已实现现代化,但思想和认知程度却仍停留在6岁儿童的完全崇拜期,崇拜明星、崇拜既定规则,甚至崇拜科学(宣扬科学可以解释一切问题)。这种无知性依赖正好与理性相悖,成为这个时代的重要文化特征之一。
祛魅仍在进行,只是这个过程有些漫长。一些掉队的人仍需要觉醒,觉察反思自己的迷信行为,从而思考如何摆脱痴迷,从而认识到那个作为人之本质的自己。
Ps:寓言一则
虎欲食狐。狐辩言:“天帝使我长百兽,子岂敢食我!吾为子先行,观百兽见我而敢不走乎?”虎与之行,兽见之皆走,故以为畏狐也。
今人犹有望狐为虎之辈,悲哉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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